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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:大石自立

第 174 章
【原文】
吴孙亮五凤二年五月,阳羡县离里山大石自立。是时孙皓承废故之家①,得复其位之应也。
【注释】
①废故之家:孙皓的父亲孙和是孙亮的哥哥,被孙权废掉太子的地位,改立孙亮。
【翻译】
三国时代,吴国会稽王五凤二年(公元255年)农历五月,阳羡县离里山有一块大石头自动立了起来。这件妖异的事情,正预兆了后来的历史进程,那就是孙权最年长的孙子孙皓继承了他父亲荒废残破的家业,被拥立继承吴国王位,恢复了他本来应有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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